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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5年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4-27

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根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现将2015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均可申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科学技术奖)。请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进行2015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
  1、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自主创新、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我国轻工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积极支持和鼓励优秀科技创新项目参加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
  2、已有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评过奖,不得重复申报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科学技术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
  3、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隔一年后,如果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申报。
  4、鼓励由基层工人完成的优秀科学技术成果申报科学技术奖。
  5、凡申报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均应有相应的创新证明(技术发明奖必须有授权发明专利证书)。申报国家、行业标准项目的需提供实施2年以上的标准文本。
 6、不受理软课题和轻工行业教材、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标准项目。
  二、报送申报材料
  1、申报科学技术奖可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网页(
http://offer.clii.com.cn/myweb/index.htm)下载以下资料:
 (1)关于2015年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3)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4)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5)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6)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13745-2009);
 (7)受委托的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奖组织申报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轻工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代管行业协会,其它承担科技管理工作的科研院所或科技中介组织)名单;
 (8)可直接报送申报材料至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奖励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公室)的高等院校、科研和设计院所及轻工归口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单;
 (9)轻工业行业分类;
 (10)申报项目资料形式审查表;
 (11)申请项目汇总表;
 (12)回避专家申请表。
  2、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的具体要求,组织填写申报书和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3、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委托的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单位。组织申报单位形式审查合格后汇总报送奖励办公室。
  4、各相关高等院校、科研和设计院所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奖励办公室。
  5、所在地区或行业无受委托组织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可直接向奖励办公室申报。
  6、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仅限组织申报归口的国家、行业标准项目。


(详细内容参见附件)




附件:[15]77号关于2015年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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