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01
香化协字(2008)056号
香料香精、化妆品生产企业理事单位: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用五年时间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目标。
2005年11月25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发出《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整规办发[2005]29号),我会按照文件精神,在行业内逐步开展了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工作。
2006年12月我协会在天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大会内容之一是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工作,参会代表共同签署了“产品安全,企业诚信”宣言。
2007年10月接到整规办“关于开展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 33号)”,我协会向整规办提交了“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申请,2008年5月15日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行业办联合发文(商信用字[2008]1号)批准我协会为第二批试点单位。
根据商务部、国资委有关要求,现将“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开展信用评价试点”的通知和实施细则发给你们,以广范征求意见。
请贵公司于2008年9月15日前将“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开展信用评价”征求意见表反馈协会,届时未反馈,视为同意。
协会联系人:张金铁
电话: 010-67663127 传真:010-67663114—816
E-mail:zhangjintie@hotmail.com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2008年8月6日
附件一:关于开展行业信用建设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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