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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与台湾化妆品科技学会共同声明
2010-05-12

  应台湾中华香料协会、台湾化妆品科技学会邀请,我协会代表团一行21人于2010年4月18-25日赴台,共同举办“海峡两岸香料香精化妆品科技产业发展研讨座谈会”,同时参观考察香料香精、化妆品生产企业。张铁诚理事长与台湾化妆品科技学会赖贞秀理事长签署两会〈共同声明〉,内容如下: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与台湾化妆品科技学会交流与合作关系已建立。1993年台湾化妆品科技学会应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邀请,前往北京访问,双方签署“海峡两岸化妆品科技合作备忘录”。同年10月由时任理事长赖贞秀先生率台湾化妆品科技学会代表团,前往北京参加“海峡两岸第一届化妆品科技研讨会”,并签署了“海峡两岸化妆品科技合作协议书”。原订于1994年在台湾举行“海峡两岸第二届化妆品科技研讨会”,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未能如期实施计划。2002年1月,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前理事长张殿义先生应台湾化妆品科技学会邀请率中国牙膏工业代表团访问静宜大学,并代表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与台湾化妆品科技学会签署了共同声明。两协会交流与合作为海峡两岸化妆品产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应台湾化妆品科技学会邀请,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张铁诚理事长一行21人来台湾访问,于2010年4月20-21日两协会进行交流和座谈,并考察企业。双方共同认为在化妆品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进步的今天,加强两协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岸化妆品行业发展,更加有责任感和紧迫感。经双方研究协商,确定如下交流合作事项:

  一、双方确定每隔2年分别在对岸举办一次“海峡两岸化妆品科技研讨会”。
  二、双方为两岸化妆品行业的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至对岸讲学、参加学术会议,根据需求提供指导或建议,并发出邀请,为出席活动提供服务和帮助。
  三、双方为两岸学者或专业人员至对岸化妆品专业求学、修习学位或专业教育培训,进行指导或联络,并力所能及的提供服务和帮助。
  四、双方就共同关注的化妆品管理法规、技术标准、检验方法、科学研究等进一步加强交流,逐步开展合作研究项目。
  五、双方为两岸化妆品企业至对岸宣传产品、参加会展等活动提供服务或帮助,以促进两岸化妆品贸易扩展和提高。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代表团对台湾化妆品科技学会邀请和热情地接待表示真诚地感谢!双方对交流和研讨会的结果表示满意,并特此发表和签署共同声明。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理事长  张铁诚
台湾化妆品科技学会理事长      赖贞秀

201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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