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09
根据EFFA(欧洲香料香精协会)提供给IFRA(国际日用香料香精协会)的信息,欧盟委员会于2009年2月4日公布了指令2009/6/EC(对指令76/768/EEC进行修订,详见附件)。欧盟各成员国将最迟于2009年8月5日前采纳和出版该指令。2009年11月5日起执行该指令。(关于甲苯的条款将于2010年2月5日起执行)。
该指令对指令76/768/EEC附件修订的内容如下:
化妆品中禁用二甘醇(diethylene glycol,简称DEG),由其他原料带入的二甘醇量不得超过化妆品量的0.1%。
甲苯只能用于成人指甲用产品,用量不得超过25%。防止儿童接触此类产品。
二甘醇单丁醚(diethylene glycol monobutyl ether, 简称DEGBE)和乙二醇单丁醚(ethylene glycol monobutyl ether,简称EGBE)只能用作染发产品的溶剂。DEGBE的用量不得超过化妆品量的9.0%;EGBE在氧化型染发产品中的用量不得超过4.0%,在非氧化性产品中的用量不得超过2.0%。但DEGBE和EGBE都不得用于喷雾型产品。
化妆品中禁用维生素K-1(phytonadione)。
根据以上情况,请行业内相关企业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附件:Commission Directive 2009/6/EC-1
Commission Directive 2009/6/EC-2
Commission Directive 2009/6/EC-3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化妆品部
2009-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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