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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监督管理总局
就《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14-01-23
就《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14-01-23
2014年1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注册管理司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征求<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4】11号),征求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意见,意见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20日。
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在函中称,此次《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是在此前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发布的第一批、第二批《已批准使用的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的基础上对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进行进一步梳理而成。
征求意见稿共涉及化妆品原料8641个,内容包括原料的“标准中文名称”、“原料INCI名称”和“最高曾使用量”,并说明“最高曾使用量是指原料在已获批准的化妆品产品中使用的最高量,不是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限量”,“《化妆品卫生规范》等有关规定对原料有使用限量要求或者其它限制和要求的,应当从其规定”,以对目录所载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做了进一步的规定。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提请相关会员单位对此事予以关注,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目录内容认真核对,特别是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中已使用的原料信息,并及时反馈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
相关链接:http://www.sfda.gov.cn/WS01/CL0778/96295.html
□化妆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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