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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宣贯讨论会”在杭州召开
2008-07-11
2008-07-11
为了使化妆品企业更准确理解《〈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内容,更准确按照《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内容进行标注。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化妆品法规委员会于2008年7月8日~10日于杭州五洋宾馆召开“《〈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宣贯讨论会”作为中国香化协会化妆品法规委员会2008年活动之一,共有九十余名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期间,中国香化协会化妆品部及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欧莱雅(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代表就《〈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内容向参会代表进行了宣贯;同时分别就《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限制商品过渡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化妆品生产许可实施通则》和《化妆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相关法规的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做了下一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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