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9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于2013年7月30日在北京国宏宾馆召开了化妆品消费税问题座谈会。财政部税政司刘永禄处长、协会理事长陈少军,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高丝化妆品销售(中国)有限公司、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丽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科玛化妆品(苏州)有限公司、浙江欧诗漫集团有限公司、花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佳丽宝化妆品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财务(税务)总监、财务经理;协会办公室主任赵德发、综合信息部主任冯锐等25人出席了座谈会。会议围绕大家共同关心的化妆品消费税问题展开热烈地讨论,刘永禄处长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并从国家宏观角度阐述了相关税收政策问题。
化妆品消费税问题是关系化妆品全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全行业始终比较关注,协会一直高度重视,并与国家财政部税政司、税总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反映行业的呼声和愿望。从1999年到2005年间,协会多次召开座谈会,开展调查研究,汇集业内企业意见和建议,向国家相关部门呈报专题报告,恳请国家给予降低化妆品消费税的政策。到2006年3月,财政部下发了财税【2006】33号文件,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将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至此,争取化妆品消费税优惠政策取得阶段性成果。
此后,2006年10月,财政部、税总有关部门和协会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问题,并深入相关企业调研。同年12月协会集中行业意见,向上级呈报了《关于征收高档护肤品消费税若干建议的报告》,2011年10月、2012年2月和4月,协会先后向财政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呈报了化妆品消费税问题建议报告。2012年11月,协会召集部分化妆品企业就消费税问题专题研讨。2013年3月协会再次发函征求业内企业意见,组织部分企业参加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总货物与劳务税司召开的完善化妆品消费税政策座谈会,并呈报了《关于化妆品消费税问题调研情况和若干建议的汇报》,详细汇报了行业对征收高档护肤品消费税和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消费税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国家财政部和税总的关注和重视。之后,协会就消费税起征点相关问题与财政部和部分企业进行沟通。这次会议主要是为了更全面地反映化妆品行业内企业对消费税问题的具体意见和建议,重点是高档护肤品消费税的起征点、税率,美容修饰类化妆品税率问题。我们期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争取到更好的发展环境。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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